位于固始县蓼城大道与中山街交叉口的尚城一品被指无证开发,无证销售。从开始建设到现在一直闹的沸沸扬扬,网上相关报道络绎不绝,据查证,曾有几次业主自发组织的维权小组还上街游行。可是为什么到现在就没有主管部门站出来为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的业主说句公道话呢?为什么尚城一品从开始的一号楼一直建设到现在的三号楼?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还有政府,这些部门到底是不知情还是默许?
违规销售卖“空气”
据了解得知,尚城一品的一号楼已经销售完毕,三号楼也即将封顶,不可思议的是二号楼还没有开工就已销售完毕。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另据律师解答,假如该楼盘在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及没有开工建设之前进行销售的,属于诈骗。业主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
私自开采地下水
据知情人反映,尚城一品的开发商在工地上私自打了一口井,只要是工地开工的时候,这口井就昼夜不停的抽水,以后还准备接入业主家中当生活用水。
地下水属于国家资源,任何人在未经批准下不得非法抽取地下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关于此事记者特意电话咨询固始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得知尚城一品私自盗取地下水一事,县水利局不知情,但是该地区属于现成管网内,是不允许私自打井取水的,只要有证据可以证实,一定严厉处罚。
对于此事,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来源:晨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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