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金泽集团权益专家论证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来源:环球经济网 | 2017-09-04 19:27:53

——黑龙江东方金泽集团权益专家论证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近日,黑龙江东方金泽集团权益法律专家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论证会是公益性、非盈利性的财产保护学术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它坚持“法治、正义、公益性、学术性”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专家发言不用偏袒当事人;以正义为目标,不承接明显的非正义案件;它以建设性、为当事各方建言献策为基本任务,最终目的是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法治进步。

法学泰斗、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曾经当选为“中国十大杰出法学家”之一的夏家骏教授,著名学者、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熊文钊教授,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证券期货法律研究所执行所长梅慎实教授,著名反腐败学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竹立家,著名学者、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百揆,著名学者、中共中央编译局研究员、巡视员刘庸安,著名经济学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著名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庞红兵博士等三十多位教授律师记者出席了论证会。

东方金泽国际控股集团法务代表朱以山做了案件的相关情况介绍。

据悉,2016年4月25日,黑龙江东方金泽实业有限公司和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债务在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法院得到了确认,并制作了(2016)黑04民初7号《民事调解书》,一亿多元人民币的货款至今没有执行到位。

对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擅自转移变卖被鹤岗市中级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黑龙江东方金泽实业有限公司将转移情况的录像举报,负责执行此案的鹤岗市中级法院听之任之,没有给马占旭及其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任何处罚。

因为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言而无信,因为鹤岗法院不依法办事,导致黑龙江东方金泽实业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六千多人的工资至今仍然不能如数发放。

就在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的拍卖会即将拍卖之际,鹤岗市中级法院称在一天之内(2017年7月24日)同时受理了七个不同住址的债权人的破产申请,2017年8月10日制发了(2017)黑04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黑龙江东方金泽实业有限公司几百名职工代表在8月中旬到鹤岗市中级法院要求解决困难。

与会嘉宾夏家骏、熊文钊、梅慎实、竹立家、杨百揆、刘庸安、庞红兵、王士峰、李海宏、鲁惠民、周玉萍、许广占等先后发表了法律意见与建议。

专家认为,破产立案条件不成熟,破产裁定存在诸多漏洞和违法之处:

一、这个裁定没有告知如果不服裁定的救济途径。

二、七个债权人同一天申请破产,太巧合了。

三、对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没有弄清,裁定书居然用了三个“约”字,这在法院的裁决中出现是很罕见的,是不负责任的。

夏家骏教授指出:现在破产,虽然没有执行,但是这个破产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注意力。

庞红兵博士指出,如果是虚假破产,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去揭穿。看看中间是不是存在串通,伪造债权,人为策划破产,这些都有待司法机关去查证。如果能够查证属实,属于伪造证据,明为破产,实为逃避债务,你们就要申请终结这个破产程序。

梅慎实教授指出,这个执行过程中,法院怎么违法,可以向检察院举报,让他履行审判监督,这是他的职责。包括纪委,这都是可以反映的。

竹立家教授指出,你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司法问题了,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法院放任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执行,进入了政治层面,法律已经失去了效力。一定要抓住法院院长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哪怕一个小的事件,都行,但是一定要把它搞真实。纪委就可以顺着这个线索往下查。

专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向各级党委、纪检委、政法委反映情况,说明问题。

二是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审查破产立案的合法性。

三是借助媒体的力量来达到维护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公平正义,为了社会稳定,专家们希望,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处理这一问题。

新华社首席记者、人民日报记者、法制日报记者、法制晚报记者、法制网记者、人民法治网主任、人民日报《新闻战线》杂志主任、《中国影响力》杂志副总编、上海报业集团法治新闻记者、《中国资讯》主编、《中国民商》杂志副总编、中国财经报道网要闻部副总编辑、中国产经新闻主任记者、《中国报道》记者、商务财经网主编、中国企业报资深记者、消费时报主任记者、中国财经网记者等也出席了会议。(来源:环球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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